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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合农民的《鹤峰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证》的管理及损坏、遗失的处理
发布时间:2007-08-08 21:49:00   来源 : 鹤峰网   作者:   点击:

  《鹤峰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证》是证明农民参加合作医疗的唯一有效证件,每户一证,实行年检制,未年检无效,每三年一换证(换证费用由县财政负担)。农户若出现证件损坏、遗失,由农户持户口簿及时到当地乡镇合管站申请挂失、补办证件(补办证件需交纳工本费)。在挂失生效之前若门诊家庭帐户被他人套取,损失自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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