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鹤峰县中心医院全面落实国家环保政策,加大污水污物处理设施投入,安排主管科室和专职人员负责医疗废物、污水处置,医疗废物处置、污水排放达到环保要求。
医疗污水排放按国家相关规定,应达到《医疗机构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的污水预处理标准限值。医院建立了污水处理站,与城区污水管网并网,购置了专业设备,配备专职人员负责管理,医院污水经预处理后排入城区污水管网。医院还聘请湖北相融检测有限公司每季度进行检测,县检测站实行不定时抽检,各项检测指标达到医疗污水排放标准。
对医疗废物进行分类处置。可回收的分类存放于专门的仓库,且与湖北益汇医疗科技有限公司签订回收合同,定期回收,统一处置。对不可回收的医疗废物管理更加严格,从包装袋、转运箱的颜色、转运时间、行走路线、称重签字交接、废物暂存等各个环节及处置流程等都有明确规定,对处置人员加强培训,落实个人防护。将收集的不可回收的医疗废物暂存于专门的仓库,由恩施州蓝坤医疗废物处置有限公司定期回收,统一处置。
临床科室、后勤科、院感办分工协同对医疗废物处置的各环节严格监管,落实奖惩,确保了医疗废物的规范处置。有人戏言,医疗废物比药品管理都要严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