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鹤峰县中心医院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发布时间:2020-11-25 11:32:20   来源 : 鹤峰县中心医院   作者:   点击:

      为保证医疗废物安全有效管理,避免因医疗废物泄漏、遗失造成环境污染危害公众安全,特制定本预案。
      一、成立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领导小组
      (一)成员组成
       组长:田祥家
       副组长:陈光华 田国勇
       组员:覃仕慧 朱志军 陈诚
       应急处理办公室设在后勤科    
       办公室电话:0718—5296664  手机:17571037877 应急处理办公室进行24小时值班,应急小组各成员的手机24小时开机,确保信息及时,畅通。
     (二)应急领导小组职责
      按照应急预案具体安排应急救援工作的落实和实施,迅速开展应急救援工作,力争将损失减到最低程度。根据应急预案中危险源的问题和变化,制定防止事故进一步扩大的应急预案并监督落实。在应急救援过程中遇到无法解决的问题时,及时向周边地区有能力处理的单位机构请求支援。配合上级部门进行事故调查处理工作。组织预案的演练,并根据实际情况对预案进行调整,修订和补充。
        二、突发环境应急处理要求及流程
      (一)负责收集医疗废物运送的人员应按《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收集和转运医疗废物,并使用专用工具及必要的防护设施。
      (二)如在运送过程中发生医疗废物溢出、散落(运送工具翻倒、人员受伤)等比较严重的事件时,应及时报告后勤科、院感办,同时请求保卫科人员在受污染的区域设立隔离区及警示牌,禁止无关人员通过或靠近,以免造成不必要的扩散和伤害。然后对泄漏、散落的医疗废物迅速组织收集和清理,对受污染的区域进行消杀处理,对感染性废物污染区域进行消杀处理时,消杀人员应从污染较轻的区域进行,对可能被污染的所使用过的工具也应当一并进行消杀处理。
      (三)后勤科接到医疗废物泄漏、散落的报告后,应派人到现场协助处理,并调查事故原因,形成书面报告,向分管院领导汇报,同时报院感办备案。
     (四)医废处置人员在清理医废现场时必须穿戴防护服、手套、口罩、胶靴等防护用品,清理工作结束时,用具和防护用品均须进行消杀处理。
     (五)如果在操作时,医废处置人员的身体(皮肤)不慎受到污染,应就近清洁,用水冲洗受污染部位,如不慎受伤应及时就医处理。
     (六)医疗废物暂贮地发生医疗废物丢失时,应立即向后勤科报告,后勤科应立即向分管院领导报告,同进尽可能地追回丢失的医疗废物。认真分析原因,必要时启动问责程序,后果严重的向卫健、环保部门报告。
    (七)负责医疗污水处理的人员应按《医疗污水处理安全防护规定》的相关要求正确操作,并使用专用工具及必要的防护措施。
     (八)如在污水处理操作过程中发生管道破裂及毒气泄漏等比较严重的事件时,应及时报告后勤科、院感办,如属管道破裂,由后勤科迅速组织人员抢修,力求在最短的时间内恢复正常运行,如属于毒气发生泄漏,首先是人员撤离现场,将中毒人员转移到通风良好的地方,然后再就医处理。
     (九)后勤科接到医疗污水、毒气泄漏的报告后,应派人到现场协助处理,并调查事故原因,形成书面报告,向分管院领导汇报,同时报院感办备案。
     (十)医疗污水操作人员在进入污水处理站作业时必须穿戴防护服、手套、防毒面具、胶靴等防护用品,工作结束后,用具和防护用品均须定期进行消杀处理。
    (十一)如果在操作时,污水处理人员的身体(皮肤)不慎受到污染,应就近清洗,用清水冲洗受污染部位,如不慎受伤应及时就医处理。
       三、应急预案启动程序
      环境污染事件出现后,按照分级负责,逐级向上汇报。事故发现人员——值班员——值班领导——当地环保部门。接到事故报告后,应急领导小组根据情况迅速启动应急预案。领导小组负责人立即赶到现场,安排协调各方力量,马上开展抢救工作。如不能控制事态发生时,应立即向协助单位救援。
 
 
鹤峰县中心医院
2020年11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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