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恩施州卫办发【2021】1号文件要求,我院检验科拟开展甲型病毒性肝炎、戊型病毒性肝炎抗体检测。根据《湖北省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2021年版)》及《鹤峰县中心医院采购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现对甲型病毒 性肝炎、戊型病毒性肝炎抗体检测试纸(胶体金法)进行询价采购,邀请有能力的供应商参加报价。
一、项目编号:HFXZXYY2021-008
二、项目名称:胶体金试纸采购项目
三、项目
(一)项目内容:甲型病毒性肝炎、戊型病毒性肝炎抗体检测试纸(胶体金法)
(二)项目预算:
1.甲型病毒性肝炎抗体检测试纸(胶体金法)6.8元/人份。
2.戊型病毒性肝炎抗体检测试纸(胶体金法)6.8元/人份。
(三)项目要求:
1.可使用全血、血清及血浆作为检测样本。
2.储存及运输条件4-30℃,保质期12-18个月。
3.检测试纸为卡型单人份袋装。
以上1、2提供产品说明书扫描件,3提供实物图片。
四、采购方式:询价
五、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无违背该规定的书面承诺并加盖鲜章;
(二)具备此次采购的经营范围(含医疗器械二类),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鲜章,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经营范围含“6840临床检验分析仪器及体外诊断试剂”复印件加盖鲜章;
(三)必须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的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书面承诺并加盖鲜章。
六、询价文件领取
(一)本项目不设置报名环节,由潜在的供应商自行下载询价文件。
(二)供应商登录鹤峰县中心医院网(http://www.hfxzxyy.cn/)“通知公告”栏下载。
领取询价文件的单位,均被视为已充分理解本公告的有关要求,采购人无责任承担其是否符合合格供应商条件而引起的一切后果。
七、响应文件的递交:
(一)应递交的文件及递交方式:
1.投标代表人身份证原件(不是法定代表人本人参加的,还需提供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法人身份证明,格式见附件“1”);
2.第三款(三)、第五款规定的相应证件及承诺函扫描件与附件1扫描件一并传至电子邮箱:406336223@qq.com;
3.报价表(附件2)扫描件传至电子邮箱:406336223@qq.com。
(二)递交时间:2021年3月2日上午9:00。
以上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1年3月2日上午9:00分,逾时恕不受理。
八、询价币种:人民币。
九、成交原则:在满足采购需求的前提下,以报价最低的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报价为最终结算价(包括货物购置成本、人工工资及各种税费等),采购方不再支付其它任何税费。
十、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询价公告在鹤峰县中心医院网(http://www.hfxzxyy.cn/)上发布。
十一、联系人、联系电话:
鹤峰县中心医院 颜先生 电话0718-5297093
一、项目编号:HFXZXYY2021-008
二、项目名称:胶体金试纸采购项目
三、项目
(一)项目内容:甲型病毒性肝炎、戊型病毒性肝炎抗体检测试纸(胶体金法)
(二)项目预算:
1.甲型病毒性肝炎抗体检测试纸(胶体金法)6.8元/人份。
2.戊型病毒性肝炎抗体检测试纸(胶体金法)6.8元/人份。
(三)项目要求:
1.可使用全血、血清及血浆作为检测样本。
2.储存及运输条件4-30℃,保质期12-18个月。
3.检测试纸为卡型单人份袋装。
以上1、2提供产品说明书扫描件,3提供实物图片。
四、采购方式:询价
五、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无违背该规定的书面承诺并加盖鲜章;
(二)具备此次采购的经营范围(含医疗器械二类),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鲜章,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经营范围含“6840临床检验分析仪器及体外诊断试剂”复印件加盖鲜章;
(三)必须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的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书面承诺并加盖鲜章。
六、询价文件领取
(一)本项目不设置报名环节,由潜在的供应商自行下载询价文件。
(二)供应商登录鹤峰县中心医院网(http://www.hfxzxyy.cn/)“通知公告”栏下载。
领取询价文件的单位,均被视为已充分理解本公告的有关要求,采购人无责任承担其是否符合合格供应商条件而引起的一切后果。
七、响应文件的递交:
(一)应递交的文件及递交方式:
1.投标代表人身份证原件(不是法定代表人本人参加的,还需提供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法人身份证明,格式见附件“1”);
2.第三款(三)、第五款规定的相应证件及承诺函扫描件与附件1扫描件一并传至电子邮箱:406336223@qq.com;
3.报价表(附件2)扫描件传至电子邮箱:406336223@qq.com。
(二)递交时间:2021年3月2日上午9:00。
以上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1年3月2日上午9:00分,逾时恕不受理。
八、询价币种:人民币。
九、成交原则:在满足采购需求的前提下,以报价最低的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报价为最终结算价(包括货物购置成本、人工工资及各种税费等),采购方不再支付其它任何税费。
十、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询价公告在鹤峰县中心医院网(http://www.hfxzxyy.cn/)上发布。
十一、联系人、联系电话:
鹤峰县中心医院 颜先生 电话0718-5297093
鹤峰县中心医院采购管理办公室
2021年2月26日
2021年2月26日